西电科〔2012〕17号
各相关单位:
2013年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鼓励我校广大青年教师及学生自由探索,积极开展自主创新研究。
2. 加大人文社会科学的支持力度,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
3.加强支持我校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
二、资助项目类别、数量、执行期和经费额度
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1.2013年设立一般项目、新教师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创新项目、人文科学基金项目、学生创新基金项目。
2.一般项目资助数根据年度财政拨款再行确定,资助期为2年。资助经费额度工学类资助项目每项6万元,理学类资助项目每项4万元,其它类资助项目每项2万元。
3.设立新教师创新项目,此项目为新到学校博士学位教师设立并鼓励其积极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工作,资助期为2年。一般新教师资助经费额度每项3万元,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的新教师资助经费额度每项6万元。
4.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创新项目,资助期为3年,资助经费额度每项150万元。
5.设立人文科学基金项目,每年总经费支持8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期为2年,资助经费额度每项2万元;重点项目资助期为3年,资助经费额度每项5~10万元;
6.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年支持30万元,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管理。设立本科生创新基金项目,每年支持20万元,由校团委组织评审、管理。
7.设立优秀青年教师项目和优秀团队项目,用于支持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以及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项目的个人和团队。资助期为3年,资助经费额度每项25~200万元。
各类项目将统一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时间安排
1.2012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单位根据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指南组织申报资助项目。申请书可到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基本科研业务费”栏目(http://ord.xidian.edu.cn)下载,分理工类和人文社科类填报。
2.2012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
各学院、各联合组组织一般项目的初审,要求如下:
①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应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非本学院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学院学术委员占2/3,非本学院专家占1/3;评审委员会名单报科研处备案。
② 人文学院组织人文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部、艺术教育中心等单位的相关项目的初评。
③ 学工处和思政室联合组织思政、学工、管理类项目的初评。
④ 各单位对推荐到学校的一般项目进行排序。
3.2012年11月26日下午5:00前
各学院、各联合组统一提交一般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盖章)、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7份到科研处综合科。报送项目不限项,不受理个人申请。
重点实验室创新项目由各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盖章后直接报送科研处。
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由研究生院和校团委于2012年12月3日前报送拟资助项目清单。
联系人:张平平,电话:88203108
4.2012年12月1日至12月2日
学校组织评审。
5.2012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
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内公示、领导小组审批。
6.2013年1月
签订《任务书》,下达年度研制计划,并拨付相关经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学院2013年度一般资助项目指标安排
经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本次各学院一般项目不限项,具体指标根据财政拨款再行分配。
五、申报人员年龄要求
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确定为40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六、几点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承担1项业务费项目。
2. 获得资助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除经济管理学院外的人文社科类项目,均申请人文科学基金项目。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所报项目纳入人文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序列。
4.学校根据测算指标,按学院初评排序择优选择项目进行答辩。
5. 各学院本次申报的一般项目不限项申报。
6. 资助项目经费不计入学院当年实到科研经费数。
7. 各学院、各联合组初评情况随申请书一并报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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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